11月12日以来,全国已有11地披露了拟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务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据信托圈内人不完全统计,11月12日至今,全国11个地区披露的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总额为6464.4939亿元。(见下表)
按当前各地区拟发行或已发行额度从高到低排列,江苏省、贵州省、山东省拟发行或已发行额度突破1000亿元,分别为1200亿元、1176亿元、1079.3249亿元;
湖南省、浙江省、陕西省已发行或拟发行额度突破500亿元,分别为600亿元、565亿元、564;
辽宁省、河南省、宁波市、青岛市、大连市拟发行或已发行额度分别为467亿元、318.169亿元、249亿元、142亿元、104亿元。
11月8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此外,据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发布会上透露,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两项政策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11月18日,据财政部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11月8日批准有关议案后,财政部11月9日将6万亿元债务限额下达各地,指导督促地方抓紧履行法定程序,稳妥做好发行工作,妥善安排债券资金。目前财政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锣密鼓组织落实,加强对地方的政策指导,用好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更好发挥增量政策效应。部分省份已经启动发行工作,加快政策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