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创面,洗洗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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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 达医晓护 的第 5187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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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烧伤门诊来了位烧伤后期残余创面的患者,该患者诉“我烧伤后3个月没有洗澡了,身上的残余创面反复结痂、反复破溃,味道特别难闻,我该怎么办呢?”,提出该问题的患者不仅仅有我们烧伤患者,同样也见于其他一些慢性创面患者,如:糖尿病足、褥疮、动、静脉性皮肤溃疡以及一些外科经久不愈合的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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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创面往往局部肉芽屏障已经形成,但是清洁度低、局部血供较差,创面及创周常定植大量细菌,而且多以耐药菌为主,创面感染概率高,手术成功率低。可以说,烧伤残余创面以及其他慢性创面的处理是摆在所有烧伤科医师面前的难题。


水疗是治疗烧伤残余创面以及其他慢性创面的有效措施,其作用主要为:

①流动的水流会带走创面大量细菌及毒素,降低创面感染概率;

②流水冲洗或浸浴将促进创面痂皮及坏死组织溶解脱落,并起到充分引流作用;

③浸湿的敷料易于揭除,减轻换药时的疼痛和创面出血;

④湿润清洁的创面,为上皮生长提供良好环境;

⑤略高于皮肤温度的水温可改善局部血液循环,促进创面愈合;

⑥特制浸浴设备的水流具有按摩作用,可以改善局部血液循环,也能对肌肉的按摩起到物理治疗的作用;

⑦增加患者主动和被动的运动,有利于肢体功能的恢复。


水疗与其他治疗措施不冲突,可联合使用,水疗通常我们选用水温维持35~40°C的自来水即可,可以淋浴,也可以浴缸浸浴,首次水疗时间不宜过久,30分钟内为宜;小面积的创面可以直接使用淋浴冲淋,对于需较大面积局部水疗或全身水疗的患者,若进食欠佳,水疗前应适量补充能量,避免水疗过程中虚脱,且在水疗过程中医护人员要密切观察患者呼吸、脉搏等,如有不适及时停止水疗。


上海电力医院烧伤整形科

供稿:宋国荣

审稿:郭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