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印发通知,支持江苏这一园区“大胆试”、“大胆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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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务部官网

11月21日,商务部关于印发《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力争通过五年努力,苏州工业园区建立权责清晰、规范高效的现代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实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制度创新的新突破,基本建成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为全国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示范引领。

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节点。鼓励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内符合资质的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和基因治疗等生物医药前沿领域临床研究,支持按相关规定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鼓励江苏省、苏州市进一步优化有利于苏州工业园区医疗装备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在研究推动医疗机构支持创新型医疗设备采购应用、迭代升级等方面先行先试。

推动自贸试验区与综合保税区协同创新发展。明确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检测的准入标准、监管方式、运输方式要求,支持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检测。

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打造国内领先的总部经济集聚区,鼓励跨国公司设立研发中心、销售中心、分拨中心等功能机构。

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高地。布局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实验室统筹协同,打造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全国重点实验室和江苏省重点实验室为支撑、苏州市重点实验室为基础的实验室创新体系,推进实验室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创新。

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打造“国际人才走廊”。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入选国家、省、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计划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继续工作的,可以选择由用人单位申请后延缴费。

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高地。打造以生物医药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做大做强苏州生物医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纳米新材料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及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制造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创建国家“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和中国软件名园。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和工业企业深度协作,统筹布局通用大模型和垂直大模型,探索典型应用场景。高水平建设碳达峰试点园区。

建设展示中国式现代化的开发区治理样板。允许苏州工业园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且有利于提升社会公共服务、创新经济形态、完善城市功能环境、丰富人文体验的前提下,对已开发建设的经营性用地需调整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高度等的,在完成可行性研究后,可按程序调整规划条件,如涉及修改详细规划的,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江苏省要加大相关领域放权和协调支持力度,鼓励苏州工业园区大胆试、大胆闯,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取得实效,并加强安全评估和风险防范。持续发挥中国—新加坡苏州工业园区联合协调理事会及中方理事会机制优势,协调解决相关措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给予积极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为园区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兢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