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方严厉打击整治涉企类经济犯罪

11月2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政法委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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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李祝群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立足主责主业,坚持以打开路,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影响发展安全和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主要采取四个方面措施:

一是严打涉企类经济犯罪。开展“鲁剑”专项打击,严打涉企类经济犯罪,全省共立案6332起,抓获12020人,为企业、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21亿元。特别是,针对部分中小微企业由于工作人员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收受商业贿赂,导致资产利益受损、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等情形,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中小微企业内部腐败集中行动,立案侦办中小微企业内部腐败案件427起,挽回经济损失7982万余元。

二是严打涉企知识产权犯罪。开展“金盾助企、知产护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侵犯企业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犯罪,今年以来,共侦办案件40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28人,有力维护“老字号”“好品山东”和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广泛开展“送法入企”活动,走访企业510家,摸排案件线索170余条,指导帮助企业扎实做好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三是严打涉企网络谣言犯罪。将散布传播涉企虚假信息、造谣抹黑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今年以来,全省共侦办涉企网络谣言类案件110起,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197名,清理涉企谣言信息2.2万条,关停违法账号454个。在此我们提醒广大企业,遭遇网络谣言、造谣抹黑、敲诈勒索时,要第一时间保存固定证据,向网络平台投诉举报,并向行政执法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惩治。

四是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三年行动,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打防管治宣各项措施,避免企业、群众经济损失28.04亿元。特别是,针对冒充企业老板、法人诈骗财务人员案件,坚持“零容忍”理念,专案攻坚、快侦快破,全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同时,加强技术反制和精准宣防,努力减少案件发生,全省企业财务人员被骗类案件同比下降26%。在此,我们提醒广大企业、群众,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如遇单位领导、企业老板、公司客户在聊天软件中要求转账汇款的,一定要认真核实,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大众新闻·农村大众记者 郑希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