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原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金融界11月21日消息,原董事长王思淇先生、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左越先生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2024 年 2 月 7 日,他们向宝馨科技出具告知函称,拟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000 万元(含)。但截至 2024 年 8 月 7 日计划期限届满,均未增持股份,未完成前期承诺,构成违反承诺情形。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完成董事会等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后,上述两人不再担任相关职务,此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