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确保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保证量刑建议合法恰当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在11月20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强调,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

最高检指出,要坚持“严”的震慑不动摇,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恶性犯罪,突出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犯罪,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依法惩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依法惩治腐败犯罪,推进执纪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健全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

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坚决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升势头。

最高检要求,加强审查逮捕工作,依法准确适用逮捕法定条件,既要防止该捕不捕、轻纵犯罪,也要防止不该捕而捕、构罪即捕。对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侵犯人身权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等犯罪,该逮捕的要坚决逮捕。依法加强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严格把握起诉法定标准,依法准确规范适用不起诉。推动深化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制度,确保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保证量刑建议的合法性恰当性。

依法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最高检指出,立案监督重在加强对该立案而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准确把握刑事立案标准;侦查活动监督要加强对侦查取证违法、侦查措施违法、强制措施违法等深层次、实质性问题监督,依法加强对涉及人身权利强制措施的监督,强化对“查扣冻”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刑事审判监督要加强刑事裁判结果监督和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健全上下联动抗诉工作机制,及时纠正审判程序违法问题。

最高检表示,过去五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强化犯罪惩治与预防,有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自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新阶段以来,2021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9万余人。最高检聚焦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办理,挂牌督办69件大要案,指导办理了“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

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7.5万余件21万余人;共批捕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6700余件1万余人,起诉2.4万余件4.1万余人;共批捕侵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2.5万余人,起诉侵害未成年被告人30.6万余人。

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开展“拔钉”专项缉捕行动,严厉打击境外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开展打击缅北电诈专项行动,向全国28个省份交办督办5.3万名集中遣返人员;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国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联合公安部等挂牌督办14起重大案件;依法抗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3件,其中2件已获改判,均从无罪改判为有期徒刑,1件尚在审理中。

编辑 白爽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