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泉州西街(东段)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营造古城良好的旅游休闲环境,西街(东段)试行限制通行,取得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45条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继续对上述路段采取限行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路段
西街(东段),即钟楼至新华路口。
二、限制时间
(一)工作日08:30—23:30禁止机动车通行,10:00—23:00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二)周末及法定节假日08:30—23:30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
(三)限行期间西街(东段)全域禁停机动车、非机动车。
三、限行期限
2024年11月27日0时—2025年5月26日24时
四、意见和建议反馈
限行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建议可反馈至鲤城区古城保护发展指挥部,联系电话:22350277,邮箱:lcqgcb@qq.com。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