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文俊)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11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湖北首部知识产权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共7章60条,全面覆盖知识产权各领域、全链条。
《条例》规定推动完善市场培育机制,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服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培育和创造机制,围绕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引导市场主体培育和创造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条例》明确了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权等不同类型的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的导向及途径,推动市场主体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
《条例》抓住知识产权转化和运用“牛鼻子”,规定推进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改革,充分赋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要求盘活存量知识产权,组织开展未转化有效专利的转化运用工作。《条例》要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坚持质量优先、依法保护、激励创新、开放合作、系统协同的原则,政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将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明确政府及部门在重大经济、科技活动和产业规划、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中,应当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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