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两名球员在争抢高球时相撞,其中一名队员抱着头摔倒在地,此时,你赶紧让队医进场治疗,在等待队医进场的时候,你正好注意到球场大屏幕上的回放,回放显示倒地的队员是被对方故意肘击倒地的,但是本场比赛没有VAR,此时你怎么判罚?
运动员的健康是第一位的,当发现两名队员相撞,其中一名队员抱着头,疑似头部受伤,这时裁判员需要立即引起关注。从上述题意中,明确可以看出当时裁判员并没有看到对方的肘击行为,就认为是简单的相撞,所以并没有第一时间向犯规的队员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而裁判员通过球场上大屏幕的回放,发现了对方的暴力行为,在没有VAR的提示下,裁判员怎么判罚呢?
我认为球场上大屏幕的回放不能是作为裁判员判罚的“依据”,也就是说裁判员不能通过看大屏幕的回放来进行判罚。因为如果这种情况被允许的话,就会滋生更多的争议。但是裁判员也要保证比赛的公平性,在明知道对方有暴力行为却不进行处罚也不符合规则精神。其实很简单的做法就是,我可以没看见,但是我的助理和四官都看见了,不管他们是真看见还是也是通过大屏幕回放的,只要他们给我协助,我就可以正确的将其罚下。就算退一万步讲,遇到那种不敢担当的助理,作为裁判员就是坚持我第一时间就看见了,只是我先关注头部受伤的队员,待其得到正确的救治后,再进行纪律处罚也不迟。毕竟球员的健康比什么都重要。
由于这是通过大屏幕回放看到的,我觉着这样可行,但是有些比赛大屏幕不会进行回放,有些队伍会拿着手机进行回放,当一些犯规发生时,裁判员没发现,助理裁判员和第四官员也没进行提示,队伍拿着手机让裁判员回看,那么即使裁判员漏判了,也不应该通过球队包括球迷提供的视频进行判罚。
最后,我们来谈一下昨天网友提的那个案例,说实话裁判员和球员相撞的案例的确会发生,但是发生上面的概率的确很小,但是不能说裁判员一辈子遇不到的案例就没有探讨的价值,而这种案例正好是对裁判员对是否合理运用的全面考量。
规则虽然在不断完善,但仍然不可能将比赛中发生的所有相关情形都涉及。如果出现规则中并未直接明确规定的情形时,裁判员要依据规则中相关条款,正确理解与运用规则的理念和足球比赛精神,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作出合情合理的判罚决定。虽然规则中的叙述是“作出自己认为最合适的决定”,但显然“自己认为”要建立在足球运动的常识基础之上,也就是为大多数人所认可、接受。
也有很多网友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不外乎两点,一是进球有效,二是无效。从网友的讨论,我感觉无论判罚有效还是无效似乎都能从规则中找出解释的理由。这个问题也咨询过很多资深裁判,也没给出最终答案,因为有些案例判罚就没有什么标准的答案。
大家都能肯定的是,被撞倒的球员捡起裁判员的口哨吹哨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那么这种行为该怎么判罚呢?规则并没有对这种行为有明确说明,那么我认为这就是一种不尊重比赛的非体育行为,因为规则只赋予了场上裁判员有吹哨的权力,因此吹哨队员必须要被黄牌警告。
虽然哨声响起,进攻队员来不及停下,最后还是把球打进球门,此时应该没人注意到吹哨的不是裁判员,而是队员,因为没人能想到球员能干出这样的事。那么我们试想一下,如果哨没掉,裁判员的第一想法应该是啥,我觉着如果裁判员觉着自己的选位不好撞到了能正常防守的队员,使其失去了防守能力,使攻方获得一次单刀,那么第一时间会响哨,即使哨声响起时球已进门,我也会认为裁判员取消进球,坠球恢复比赛为好。当然也有一种观点就是裁判员在场上应该类似于“无形的”,裁判员撞到球员应该视作“正常”,因此判罚进球有效。但是,我认为这样有违足球运动精神。
以上分析只是个人从规则角度理解出发,不代表最终的判罚结果,如果在现实执法过程遇到类似案例,请结合比赛性质做出最合适的判罚。
再次说明一下,以上所有解读都是个人观点,解读都是基于个人对足球规则的理解,不代表一定正确,甚至一些就是错误的。请大家理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