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道路交通安全红黑榜(第九期)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发布“交通安全红黑榜”,希望大家时刻保持警惕,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把安全放在首位,少一分心存侥幸,多一分遵纪守法,共创文明和谐大美新平。


红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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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均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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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
一、未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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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驾驶人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其进行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

二、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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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驾驶人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三、准驾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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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驾驶人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四、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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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驾驶人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其进行罚款,记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警方提示: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酒驾、醉驾、违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隐患极大,严重危害广大群众及自身出行安全,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 来源:新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编辑:周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