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4万余人因危害食品安全被起诉

11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在福建福州召开。记者从会议了解到,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严惩食品犯罪,共批捕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6700余件1万余人,起诉2.4万余件4.1万余人;依法严惩药品犯罪,共批捕生产、销售假药,生产、销售劣药犯罪2200余件3800余人,起诉6000余件1.1万余人。

记者了解到,为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过去五年,最高检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国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6部委联合开展为期3年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联合公安部等挂牌督办14起重大案件;依法办理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河北沧州“瘦肉精”羊肉系列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药品监管法规的完善,可以为执法司法提供更有力支撑。过去五年,最高检推动修订完善我国刑法和药品管理法涉及的有关罪名,会同最高法修订完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联合公安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督办2批20件重大药品犯罪案件,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1部门共同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有助于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格局。过去五年,最高检会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推动药品领域行刑衔接机制更加完善;运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7”世界食品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先后发布危害药品安全、食品安全、农资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主题典型案例7批49件,彰显从严惩治食药犯罪的鲜明立场。

记者:史兆琨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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