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选购宠物时却被店家宠物犬咬伤脸颊、胸口

记者了解到,2024年5月,青浦区检察院民事行政部门将相关线索移送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承办检察官经调查发现,年仅13岁的女孩贝贝由母亲宋某某带领,至青浦区练塘镇一处临时动物买卖经营点选购宠物时,竟然被店内宠物犬严重咬伤。

经诊断,贝贝的脸颊、胸口等身体多个部位均遭到撕咬;经过一段时间的救治,贝贝的伤势仍未痊愈,花季少女的脸颊留下了疤痕。贝贝身心受创,竟然出现了抗拒上学、拒绝外出、情绪抑郁等情况。无助的贝贝妈妈宋某某多次联系朱某某,均无人回应,无奈之下只得向属地妇联寻求帮助,后区妇联将该线索移送给青浦区检察院。

未检检察官接到线索后,会同社区民警至涉案的临时动物买卖经营点现场勘查情况。检察官了解到该临时宠物买卖经营点实际并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朱某某却在该处饲养猫犬等动物约30只,并向社会大众进行有偿领养,存在严重的动物疫情防控管理漏洞,极有可能传播疫病,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安全隐患刻不容缓。

办案人员又调取属地派出所相关案件资料,全面了解案发地点的具体情况,并当面向朱某某本人告知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情况;另一方面,未检检察官为贝贝聘请法律援助律师,且多次沟通,并最终决定向区法院正式制发《民事支持起诉书》,区法院于当天立案受理。

随后,青浦区院未检办联合区法院民事家事审判庭共同推进调解工作,从法、理、情角度进行释法说理,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朱某某通过主审法官和未检检察官的当面释法说理也明白了自己的错误所在,双方当事人就支付金额和支付方式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朱某某当场赔付未成年原告方3.9万余元人民币。

医药费及赔偿款得到落实解决,但贝贝的状态依然未能好转。未检检察官与司法救助检察官及时对接区妇联工作人员,经过取证了解到宋某某母女系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遂及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帮助未成年人获得应有的救助和帮扶。检察官与区妇联工作人员还一同至宋某某家探望贝贝,当场送达司法救助金。

此外,青浦区院未检办积极联系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贝贝进行多次的心理疏导,妥善解决贝贝因遭受侵害而产生的生理、心理健康问题,在办案中兼顾权益保护和人文关怀。

贝贝的伤势一天天好转,笑容又回到了孩子的脸上。

小女孩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后,办案检察官认为,该涉案宠物店的非法经营状态,对周边居民的健康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规定,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办理案件不能就案办案。根据前期调查所得结果,青浦区检察院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履行监管义务,遂于2024年8月19日向该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对涉案的猫动物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涉案人员对相关防疫隐患及时整改,有效消除区域内的卫生防疫隐患,加强辖区动物防疫巡查,做好各街道的防疫法规普及宣传,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各单位及个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相关职能部门于2024年9月23日作出回函,表示已经对涉案的朱某某进行立案处罚,并通过线上微信公众号发布动物防疫相关知识,线下开展“幸福温暖家-宠物驿站”系列宣传活动,广泛科普犬猫狂犬病等人兽共患病防控知识。该职能部门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地区一户饲养多只犬猫情况的专项复查工作,对农村地区饲养3只及以上犬猫的养户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包括流浪犬猫的收养),排查是否已进行登记、是否已注射疫苗等普遍存在的情况着重调查及登记造册,了解犬猫的狂犬病免疫情况及是否存在销售犬猫的经营活动,切实做好动物防疫巡查,加强行业监管及制度建设,形成部门合力,努力加快构建机构,完善人员齐整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