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熠熠生辉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样板”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了深入阐释。如何持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检察实践,是新征程上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我们通过坚持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这个根本,持续深化检务公开,用好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察听证等具体方式,使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深入的融入检察实践。”2023年4月,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徐家平带队到林州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时,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焦琰汇报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点创建工作,“我们将创建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点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具体实践,通过理念指引、制度保障、硬件支撑、司法实践等多种角度,使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立体化、具体化、实质化,被确定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安阳市级创建示范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检察实干路径被安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安检品牌”。

思想先行,忠于宪法、接受监督的理念在林检人心中落地生根

“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下,林州市检察院新任领导、员额检察官及新入职人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2022年以来已组织宣誓56人次。该院将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作为宪法学习教育的重要一环。通过经常性开展宪法知识测试及竞赛、举行宪法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激励和教育检察人员自觉维护宪法、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促使检察干警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定位。

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是林州市人民检察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第一步。近年,该院坚持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体工作、重点工作,主动汇报检察工作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员额检察官都是人大任命的,人大对我们进行评议,是党的新要求、人民的新期盼,也是我们的义务和本分。”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博在接受人大2022年度履职评议时表示。在履职评议过程中,员额检察官切实提升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端正接受监督姿态,对评议意见紧抓落实并持续开展回头看专项活动,充分发挥评议结果的导向作用,履职更加规范、高效。

近年,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在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引领下,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从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中寻找破解自身发展难题的“金钥匙”,推进检察履职更加务实、更接地气。该院把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纳入工作全局来抓,着力构建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干部带头、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在每年的“人大代表集中走访季”,组织检察干警直接听取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就代表提出的乡镇学校法治资源少的问题,及时到陵阳镇永和希望小学、桂林镇小学等乡村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制度随行,保障民主、践行民主的机制加速形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走在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全过程人民民主长廊”中,切实又具体地感受到检察工作之“本”、高质量发展之“基”、司法为民之“实”在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检察履职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

走进人大代表联络点,“检察机关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路径图”清晰地展示了林州市检察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思路和举措,12309服务平台运营、举行检察开放日、人大代表监督无障碍设施建设等一张张照片展现了检察机关为民、亲民、爱民的形象;“生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检察温度可感可触”,多媒体室正在播放的专题片浓缩了检察机关推进民主、捍卫民主取得的成效。

近年,林州市检察院着力健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机制,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商代表联络、建议办理、检务公开等具体工作;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关于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相关要求列为年度工作计划,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有序化、规范化、高效化。

行为并行,为民司法、止于至善的办案追求蔚然成风

要实现公平正义可触碰、检察温度可感受,既要关注“大战略”做好顶层设计,又要关注“小落点”抓细、抓实,通过具体的办案实践让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转化为实质性的办案效果。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林州市检察院通过规范前置程序、设置标准流程、建立反馈机制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实体化运行。2022年以来,已邀请人民监督员69人次参与监督案件32件,其中,3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公开听证案被评为安阳市优秀监督案例。为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效,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建立健全了异议处理流程。当检察官意见与多数人民监督员意见不一致时,应将人民监督员意见报检察长决定。检察长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提请检委会对不同意见进行审议后处理,并将相关结果向人民监督员反馈。

“在对一起案件进行听证时,我们3名监督员发表了与检察官不同的意见。市人民检察院经过认真研究,最终采纳了我们的意见。这种胸怀坦荡的谦虚姿态,不走过场的实干作风,不仅让我们感受到尊重,而且感觉到公平。”检察官在办理一起9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时,组织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结合案件事实分析讨论,为确保量刑均衡,建议对其中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经充分研究,综合考虑案件事实,采纳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场听证会拉近人民群众与公平正义的距离,这是检察听证制度的蓬勃力量。近年,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引入“外力”、借用“外脑”,高标准筹建听证员库数据库,已聘请法律型、专家型、社会型等各行各业听证员40人共同为检察听证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2022年以来,该院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内容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该院在办理一起刑事申诉案时,邀请人大代表、妇联、街道干部、律师作为听证员,以上门听证的方式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并协调妇联多元帮扶,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被评为河南省控告申诉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点创建是起点而非终点。”焦琰表示,“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以示范点建设为抓手,更加深入地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更加全面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加切实地推进检察为民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