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19日讯(记者 赵天 通讯员 安孝鹏)11月16日晚,徐州交警泉山大队六中队在苏堤北路与铜沛路交叉口附近设置点位进行酒驾检查。23时12分许,一辆白色斯柯达轿车在检查点不远处倒车躲避检查,随后驾驶员下车徒步逃跑进一旁的居民小区,民警们一路跟随赶到小区院内,经过一番寻找,将正在院内冒充路人的赵某查获。赵某浑身酒气,面对民警的盘查,赵某神色慌张,谎称自己是在此小区朋友家吃完饭路过的,并坚称自己没有开车。
随后民警将赵某带回大队处理,并调取了附近路段的监控和抓拍镜头,镜头清晰地拍下了赵某驾车时的画面和下车徒步逃跑的过程。面对铁证,赵某最终承认了自己酒驾的事实。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赵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涉嫌醉驾。
民警对赵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车辆和驾驶证,随后将赵某带往医院采集了血样送检。若结果确认其构成醉驾,赵某将因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面临被吊销驾驶证,禁驾五年的处罚,并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