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柳江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韦志培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
受贿事实部分
2017年至2024年6月,被告人韦志培担任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在此期间,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个单位和个人,在承揽项目及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的钱款共计192.5万元。
贪污事实部分
同期,被告人韦志培明知其侄子种植柑桔面积不足、不符合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人工造林补贴发放条件,指导其侄子伪造土地承包协议、虚增柑桔种植面积,申请补贴资金。经韦志培审批后,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将项目补贴资金共计19.26795万元陆续拨付完毕。后韦志培将其中19.25万元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