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鼓励外国投资者设立研发中心,11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投资促进局获悉,近日已印发《成都市鼓励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和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了四个部分共26条政策措施。
成都市投资促进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是第一个出台外资研发中心专项支持政策的副省级城市。从特色亮点来看,该《办法》创设优化奖励补助,针对外资研发中心落地开办、投资到位、开展研发等三个关键环节,给予“真金白银”资金支持,同时,灵活放宽支持标准,集成强化综合支持,助力营造成都开放创新体系。
支持对象是谁?
“本《办法》支持外国投资者设立研发中心,开展自然科学及其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上述负责人介绍,其研发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品开发等方面。
支持条件有哪些?
根据《办法》,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申请奖励时需满足三个条件,其中包括:申请时前三个自然年度内累计研发投入达到一定规模;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领域,以及已实施或正在开展的研发项目等。
奖励力度有多大?
“对外资研发中心的奖励和资助,分为设立奖励、投资奖励、研发资助三类。”上述负责人解释,针对总部在境外的世界500强或全球行业龙头企业设立的外资研发中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
投资奖励方面,对主营行业符合最新版《高技术产业分类》且年外商直接投资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资研发中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
此外,研发资助方面,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按照外资研发中心的研发投入强度、主导产业领域、技术先进性、经济社会效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给予单个外资研发中心一次性200万元研发资助。
支持范围有哪些?
上述负责人表示,综合支持包括税收支持。例如,对符合退税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其采购国产设备按规定全额退还增值税。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外资研发中心,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
“在登记注册方面也有便捷的登记注册服务。同时,成都市试点建立的出入境特殊物品监管机制,优化了跨境研发通关的便利性。”该负责人解释,支持外资研发中心通过提供设施设备、研发场所和专业指导,与内外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整合技术、人才、资金、产业链等资源,实现协同创新。
此外,在成果转化方面,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与本地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企业合作开展技术攻关、人才培养、联合设立实训基地、共建联合实验室等。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成果转化活动和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
人才方面是否有支持?
《办法》明确,鼓励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科研平台,符合条件的在平台建设、人员进站、人才认定等方面给予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进行员工培训,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相应职工职业培训补贴。
在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方面,《办法》提到,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以团队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期限为团队内外籍成员申请办理相应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有效期不超过5年。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中国籍员工提供APEC商务旅行卡在线申办的便利化服务。
据介绍,下一步,成都将充分用好政策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和发展,联合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服务机制,切实提高外资研发中心开展研发活动、科研物资通关、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便利度,为外资研发中心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红星新闻记者 赵雨欣 图据成都市投资促进局
编辑 李钰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