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近日,有重庆万州区居民在社交平台表示,近期接连收到当地卫健委发送的群发短信,内容主要宣传生育政策。11月19日,万州区卫健委表示,确实群发了两条短信,“主要是为了宣传新的生育政策”。(据11月19日大皖新闻报道)
根据网民上传的短信截图显示,短信内容分为两类,其一写道“新婚夫妻享受婚假15天。女职工享受产假:顺产178天,难产193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15天”短信其二内容写道“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后可以生3个孩子,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不合并计算”。
相关短信内容(图片来源:手机信息截图)
11月19日上午,重庆万州区卫健委表示,近期确实发送了相关短信:“因为现在很多年轻人对相关生育政策不是很熟悉,所以发送一些生育政策短信进行宣传普及。”
这个政策宣传短信受到网友称赞,认为解答了相关疑问。除了明确产假安排,还对生育政策做了解释。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这个政策被广为人知,再婚夫妻可以生育几个子女,一般人未必能说清楚。因为再婚夫妻还涉及以前生育的子女,比如,以前男方或女方已经有了两个或一个孩子,甚至已经生育过三个孩子,那么,再婚后还能生几个孩子,这确实是个疑问。该短信表示,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不合并计算,再婚后仍然能生三个孩子,这就明晰了政策界限,让人心中有数了。
相关短信内容(图片来源:手机信息截图)
这个普及很有必要。而且,短信内容简单明了,没有官话和套话,直截了当地给出了答案,这就很好。
现实中,不乏这类涉及民生的问题,但又缺乏明晰的答复,让人左右为难。比如,前不久上热搜的“复婚是否可以再休婚假?”就是这样的一个问题。一般人可能会知道结婚是有婚假的,但复婚能否再休婚假,心里没底,会担心这是异想天开,因为结婚时已休过婚假了,同一对夫妻复婚,还能再休婚假吗?那岂不是会造成重复休婚假?
从报道中可以看到,“复婚是否可以再休婚假?”各地的回应不一,有的还是以官话来回复。诸如,某地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没法对这个政策本身做解答。从我的理解来说,复婚也是结婚,跟正常的结婚没什么区别,没有说复婚还有什么单独规定。”这个回答滴水不漏,看起来表态了,实际上又没有直接表态,含义不是那么明确,但可以回避自身的风险。有的回复是引经据典:“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婚假是指劳动者结婚时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婚假并没有将条件限制为初次结婚,并且有关政策还规定,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完全相同。”这个回答显得无懈可击,却是一板一眼。
有的回答就很直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10日,结婚登记不区分“初婚”“再婚”“复婚”,因此均在婚假享受范围内。
类似事关居民生活的政策,在讲解时就不妨有一说一,以简洁明了为宜。因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老百姓一般最想知道答案:行还是不行?有还是没有,给个痛快话就行。至于为什么可以或者为什么不可以,背后的因素慢慢了解就行,可能并不是那么迫切地想知道。
“再婚后可生3个孩子”群发短信受关注,好就好在直接给出了明确答案,政策宣传就该如此通俗易懂,一语中的,避免因含混不清而让人摸不着头脑。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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