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躲避送达,法官辗转联系化解矛盾纠纷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刘琴 陈章颖

当事人赵某以不接听、电话设置黑名单、不签收电子送达、拒收邮件等方式躲避送达。法官在送达过程中,多方想办法辗转联系到赵某亲属,通过多方沟通,日前,赵某将欠款还给了某科技公司。

赵某拖欠他人钱款,被某科技公司告上了法庭。武汉市黄陂区法院法官在送达过程中,多次联系赵某,他既不接听电话,也未签收电子送达,干警通过短信告知其相关法律后果,可赵某均未回应。因赵某在签订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中约定了送达地址,即使送达邮件退回,也可以缺席判决。但是法官考虑到本案涉及金额不大,简单地下达判决并不能实质性化解纠纷。

“送达难”不仅导致案件审理进程迟缓,也成为影响庭审查明事实的“难题”,盲目公告、一判了之,在程序上合法,但“案结”,事却未“了”。承办法官决定采用“法官+基层组织”“法官+邮递员”等方式获得赵某的线索。经与邮递员联系,获得赵某家属的联系方式,向其表达了相关的情况。

同时,承办法官与某科技公司沟通,该公司表示赵某如果能够在次日将本金六千多元付清,则可以放弃利息。法官再次联系赵某的家属并转达了某科技公司的意见。次日,赵某将欠款打至某科技公司的账户,某科技公司主动撤诉。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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