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高管辞职,实控人已被罚或引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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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1月15日,中核钛白发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中核钛白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郭林霞递交的辞职报告,郭林霞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郭林霞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和公司的生产经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郭林霞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郭林霞未持有公司股份。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4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泽龙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5号)。

经查,王泽龙作为中核钛白实际控制人,在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隐瞒其通过一系列交易安排实际参与非公开发行的情况,导致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发行情况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四十条等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王泽龙合计没收违法所得6063.8万元,并处以7250万元罚款。此外,还有其他涉事个人和公司被罚。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2月24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中核钛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中核钛白专利信息2条,著作权信息1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