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岩潜水滑雪等高危项目热起来,上海推出新法规首创场所全覆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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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市民参与全民健身的意识增强,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攀岩、潜水、滑雪等高危项目快速兴起,参与人群规模日渐壮大。在沪开展高危项目的场所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市民如何在参与高危项目过程中保障自身安全?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

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公告,将游泳、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列为第一批高危项目。体育总局制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体育局发布规范性文件细化了本市游泳、攀岩经营性场所的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措施。2024年施行的《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对除经营以外,本市其他开展高危项目的场所,新设备案制度,并明确建立多部门参与的高危项目监管协调机制。随着《办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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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起草工作的上海市体育局规划产业(法规)处副处长俞剑向记者解读了《办法》的几个亮点。

首先是实现监管对象的三个“全”。一是全项目监管。《办法》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游泳、攀岩、潜水和滑雪四个高危项目,首次实现了本市高危项目监管“全项目、无例外”。二是全覆盖监管。除按照国家规定,对经营高危项目开展行政许可外,在全国首创对其他提供高危项目相应服务的主体实行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备案主体参照同等标准的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实现高危项目场所监管全覆盖。三是全时段监管:打破以往针对项目的特性开展季节性重点监管的常规做法,对所有的高危项目进行全时段的监管,保持全年监管力度一致。

目前,全市开展高危项目经营的场所包括,游泳场所883家(夏季开放时达到过975家的历史峰值)、攀岩场所91家、潜水场所12家、滑雪场所1家。像学校、单位内部游泳池等,则属于其他提供高危项目相应服务的主体,也将要求备案并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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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6日,位于临港滴水湖畔的耀雪冰雪世界正式开业,雪世界面积达到98828.7平方米,有着“全球最大的室内雪场”称号。垂直落差近60米,总长近1200米的3条专业雪道,让滑雪爱好者足不出“沪”就能体验滑雪的乐趣。同时,耀雪冰雪世界也是获颁全市第一张滑雪项目《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场所。

俞剑介绍,《办法》创新了监管手段。一是监管机制创新。在原上海市游泳场所夏季开放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建立由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高危项目监管协调机制,除体育、文化旅游、教育、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疾控)之外,新增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等成员单位,明确各单位监管职责,加强联合执法,进一步解决改建场所资质、场所房屋安全等在许可审批中的难点。

二是监管工具创新。积极利用“一网通办”平台,为市民提供信息查询、预约服务;建立健全高危项目管理平台,打破信息壁垒,逐步将高危项目场所开放服务管理信息数据以及相关部门涉及高危项目的监管数据予以接入;鼓励备案场所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探索“人防+技防”安全预警场景应用。

《办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明确了许可和备案的办理流程,固化行政审批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双减半”改革成果,行政审批时间由法定的30日压减到6个工作日;规定并细化了各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线索移送机制,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高危项目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的执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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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第五条提出社会共治,对参与高危项目的市民提出了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副主任李易飞特别提醒,希望市民树立“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风险意识。

市民在参与高危项目前应及时评估自身的身体状况,如在感冒发烧时不宜参加游泳运动,高强度的运动会增加呼吸系统的负担,可能导致危及生命的情况发生。市民应配合场所做好告知承诺核验,并且选择参与适合自己运动能力的项目,如遇身体不适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求助。市民参加高危项目培训应选择有资质的场所和指导人员进行教学,遵守与高危项目场所方的约定。

《办法》实施后,市、区两级体育部门将依法开展各项目场所检查,牵头组织跨部门联合执法;发挥中枢管理平台智慧监管作用,加大对平台汇集信息数据的利用,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形成有效监管,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保障市民安心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