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张莉
据新黄河,11月18日有网民发视频称,太原万柏林区大井峪社区干部公开瓜分从企业索要来的名贵香烟。视频一经曝光,就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面对记者的采访,大井峪社区党委书记称视频不属实,涉事香烟一共20条,系属地企业“捐赠”,用于庙会执勤工作。但大井峪社区居委会主任则表示,当时他了解到是“分烟大会”时,就转身离开了,并称上述香烟是书记“争取”过来的。
两位干部的回答互相矛盾,更让人怀疑香烟的真实来历。按照大井峪社区党委书记的说法,香烟系属地企业“捐赠”,捐赠一词用得很巧妙,但庙会执勤为什么还需要企业捐赠?除了香烟之外是否还有别的物品?此事还有诸多疑问需要解答。
如果是“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九条,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该社区干部瓜分名贵香烟的做法,显然不属于公益目的,再漂亮的“捐赠”说辞,都经不起推敲。如果是“争取”来的,那就可能涉嫌索贿,更是于法不容。
11月19日,据山西太原万柏林区纪委监委通报称已介入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公众期盼当地尽快给出调查结果,既要查清这类事件到底是“个例”,还是“惯例”,更要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加强基层的监管机制和监管力度,同时给予透明度,让社会层面随时参与监督。
社区工作连着千家万户,承担着管理与服务的职责,基层工作干部切实做到廉洁自律,既是职责要求,也是民众所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