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新规发布,明确飞线充电等五大巡查重点

日前,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发布《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电动自行车挂牌登记停放充电等问题提出新的要求。《指南》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管理要求,重点对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或充电等五大问题进行巡查,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看点一

明确登记管理要求,有牌或无牌均需登记信息

《指南》指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管理单位(以下统称“管理单位”)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统一登记管理。有牌照的车辆,登记信息至少包括车辆牌照、车主或使用人姓名、联系电话、门牌号;无牌照的车辆,登记信息至少包括车主或使用人姓名、联系电话、门牌号。登记信息可结合实际增减,定期更新,并由小区日常巡查检查人员掌握。

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小区内充电设施的维护管理,不能与建筑毗邻设置,发现充电设施损坏的,及时通知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维修,确保充电设施正常运行。另外,管理单位要组织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为老年人群体集中办理充电卡,针对老年人群体首次使用充电和充电APP下载注册的操作方法进行一对一讲解演示,确保老年人群体会操作、会使用。

看点二

明确五大巡查重点,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管理单位要重点巡查检查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以下问题情形:(一)是否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或充电。(二)是否紧邻建筑单元门口停放或飞线充电。(三)是否靠近住户阳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停放或充电。(四)充电设施是否长期损坏无法使用。(五)充电设施是否有明显变色、烧蚀、变形等故障痕迹。

管理单位在巡查检查发现或接到业主投诉举报小区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要及时劝阻、制止。车主或使用人不在现场的,要通过微信、电话、短信、上门告知等方式反复提醒,并做好记录。经多次提醒(3次及以上)仍不改正的,组织人员将电动自行车挪至小区指定停放区域,并及时告知车主或使用人,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在小区公告栏或业主微信群进行公告并警示。

管理单位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或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并协助处理。

看点三

将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宣传纳入小区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单位要将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宣传纳入小区日常管理工作,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合理利用小区公示栏、电梯视频等载体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安全知识,积极依托社区服务、业主交流等微信群定期推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提示和典型火灾案例短视频,充分借助入户大厅、楼道走廊、小区大门等人流密集公共区域张贴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海报、悬挂安全标语。

管理单位要引导群众树立“安全关系你我他,消防安全靠大家”理念,发动业主积极查找身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鼓励通过业主微信群、12345市长热线、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系统“随手拍”功能举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形成强大的群众监督合力。

新京报记者 展圣洁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