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十万里,送来了人间金秋。西北的秋来得迅速,一阵簌簌秋风过后,万物便悄悄换了风光。秋的缤纷不似夏的绚烂,没有争奇斗艳的场景,一枝一叶的变化是安静有序的。我站在城市的街道里,像一个站在田野里丰收的农民,道行树在风的吹拂中左右摇晃,金黄的叶子一会儿翻到正面,一会儿又翻到背面,几经扭转后脱离树枝,最后轻飘飘的乘着风落下来,似一面面金灿灿的金币铺在地上。不知田间的庄稼是否也如这般惬意,还是经历过秋分后的一场晨露,贴着土地战栗。凉爽的风从面颊拂过,我开始怀念故乡,秋风拂面又一年,而我离乡不知几春秋。
物是人非的代表里,故乡算一个。那是一个见证了生命的初始和终结,却无从知晓流年经历的地方。于许多人而言,再见,已是一身霜雪。儿时的故乡,是昏晨相伴,细数春秋;少年时的故乡,是困顿和乏味,缺乏吸引力;成年后的故乡,是四季轮回,难得一见。“回故乡去吧。”耳边不时回荡着这样的声音,当我的思绪再一次飘回到故乡那道窄窄的家门时,我决定在这金秋时节,回家看看。
小巴车沿着山路蜿蜒向前,群山的列队节节后退,忽而近在眼前,忽而又甩在身后。熟悉的起伏的山脊,似是从未历经时间的打磨和风的侵蚀,依然是记忆中的样子,而我却在人间飘荡多年,不再是那个嚷着要闯荡世界的意气少年。山止川行,一路穿过熟悉的田野,车停在一片红砖白瓦处。家门口常年整齐堆放着柴火垛,两棵苍劲的松树松针茂密。炊烟从厨房房顶的烟囱里升起,母亲一定又在厨房里忙,故乡是时时刻刻都有热饭吃的地方。
迈进家门,我得以卸下肩上的压力,摆脱在城市里学会的矜持庄重,撸起裤管盘腿坐在炕沿儿,我又变成了原来的我。母亲夹一块肉让我尝尝熟没熟,热气腾得我的眼镜片模糊,鼻腔和嘴巴里却是香气四溢。阳光洒落在小院里,我才发现,记忆中新翻修的院子,墙上的漆掉了许多,露出原本的斑斑痕迹,故乡的老去,从来都是悄无声息的。
每每回乡,我总想着陪母亲做点农活,她却害怕我脏了衣服、划了手指。我并不会随她的意,没等到她反应过来,我已穿了一身旧衣服坐在车上。她无奈叮嘱我:“小心割了手指。”母亲一只手扶着葵花,一只手握着镰刀,弯弯的镰刀小幅度地挥舞,葵盘便握在手掌中了,再将葵盘插在葵花秆儿上,使其斜向上迎着太阳继续晒。“这样晒出来的葵花籽才不容易发霉。”母亲教我正确的做法。她弓着腰,镰刀哗哗地响,不一会儿,我便看不到她的背影,只见某一处剧烈晃动的葵花秆儿。秋日的天空高远,日落时分常伴随着暮云弥漫,落日的光晕染开来,层层叠叠洒向田野,那落了花瓣的葵盘又变得黄澄澄的,人的影子被拉得很长。我和母亲的影子并排着,摇摇晃晃,向炊烟升起处走去。
西北边陲的秋,风没有阻碍地凛冽穿行,吹熟了玉米,吹枯了百草,吹得家家户户闭起了门窗。清晨,我裹一件外套往田野中走去,脚下是未干的晨露。深秋的露水沉重而冰冷,太阳还没升起时,是凝在植物叶子上的霜,薄薄一层,晶莹剔透的闪着光;太阳出来没一会儿,就化成水珠,缓慢地浇灌进土壤,就连泛黄的杂草也变得焕然一新。这番场景,和儿时的记忆重叠。那时年幼,父母总嫌弃露水太重,打湿我的裤脚,于是他们将我背在背上,走过长长的杂草丛生的泥泞小路。后来所有的路,便由我独自一人走,走累了、走痛了,想想父母在身后,内心依然是坚定有力的。
忽而周遭响起“嘎嘎嘎”像鹅一样的叫声,先是藏匿在庄稼深处,转而又升腾在空中。我循着声音望去,是大雁!极目眺望,成百上千的雁群正往南方飞去,那黑压压的一大支队伍,在高空中流畅地变换着队形,它们从我的头顶飞过,又飞往更南的地方。
候鸟择暖域而居,我曾以为,我会长久地归属于这个四季分明的小镇,春归处播种,暮冬时烤雪。秋风不解意,怪罪我一次又一次与它擦肩。候鸟迁走了,故乡的秋天也要结束了,而我,也要再次出发了。
见习编辑:郑欣宜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