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锐评∣老员工睡岗1小时被辞退起诉获赔35万,企业管理不能矫枉过正

极目新闻评论员 文清蔓

因为在上班时,睡了一个小时的觉被辞退,张某将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近日,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布了案件的详细情况。法院认定,公司解除与张某劳动关系违法,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赔偿金35万余元。(11月19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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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困乏,在工位以趴伏及躺仰的方式睡了一个小时的觉,结果被认定为睡岗,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不禁让打工人听了一惊,毕竟谁没有过上班困乏的时候?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企业讲纪律是应该的,但凡事有度,过犹不及。身为部门经理,在工作时间睡岗,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既破坏了规矩,也带坏了风气。但有没有到达需要直接开除的严重地步,还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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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决是合理且公正的。张某在该公司工作20年,并多次被评优评先并晋升加薪,足以说明他对于公司的贡献和积极表现。有网友评价,“将功补过”,也有网友评价,“功就是功,过就是过,各记各的账”。各方面的态度都值得倾听。最重要的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纵然张某睡岗确实违规违纪了,但可以从他平时的表现看出,这是一次并非故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偶发性违纪行为,如果一次睡岗就被用人单位随意开除,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

虽说企业的“员工手册”是处罚依据,但也要讲究程序正义。虽说公司管理层有权制定“员工手册”的内容,但这一规章制度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征求全体员工的意见,才能生效。如果只能听管理层的一面之辞,过于严苛且缺乏人性化考量,不顾及基层员工的态度以及极少数情有可原的情况,在合法性上存在瑕疵,甚至自作主张,擅自依据不合法的规章制度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法律上也是行不通的。在法律层面存在瑕疵,这使得公司在这起劳动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也提醒企业,要依法依规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管理要讲究公正,就是要让大家都心服口服。一味追求“零容忍”,在处理员工违纪问题时,不采取适当的教育、警告等措施,而是直接选择开除,这种管理方式,只会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对企业的忠诚度。一味追求“一言堂”,这样的单位会有什么凝聚力可言?会有什么向心力可言?

对于员工来说,打起精神好好工作是应该的。但强调纪律的同时,也应该避免矫枉过正。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应进行综合考量,避免过度处罚。同时,企业应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劳动关系,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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