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宣判 45名反中乱港分子被判刑

香港“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19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此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件,45名反中乱港分子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

法官宣判,戴耀廷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入狱10年。黄之锋判囚56个月。区诺轩判囚6年9个月。赵家贤判囚7年。钟锦麟判囚6年1个月。吴政亨判囚7年3个月。

其他部分人员判决刑期如下:

  • 谭文豪判囚50个月
  • 李嘉达判囚51个月
  • 谭得志判囚53个月
  • 胡志伟判囚53个月
  • 施德来判囚79个月
  • 何桂蓝判囚84个月
  • 刘颖匡判囚53个月
  • 杨岳桥判囚61个月
  • 陈志全判囚78个月
  • 邹家成判囚93个月
  • 林卓廷判囚81个月
  • 范国威判囚50个月
  • 吕智恒判囚51个月
  • 梁国雄判囚81个月
  • 林景楠判囚62个月
  • 柯耀林判囚79个月
  • 岑子杰判囚51个月
  • 毛孟静判囚50个月
  • 何启明判囚79个月
  • 冯达浚判囚53个月
  • 黄碧云判囚78个月
  • 刘泽锋判囚53个月
  • 朱凯廸判囚53个月
  • 张可森判囚59个月
  • 黄子悦判囚53个月
  • 伍健伟判囚67个月
  • 尹兆坚判囚56个月
  • 郭家麒判囚50个月
  • 吴敏儿判囚53个月
  • 谭凯邦判囚51个月
  • 袁嘉蔚判囚51个月
  • 梁晃维判囚59个月
  • 郑达鸿判囚78个月
  • 徐子见判囚50个月
  • 杨雪盈判囚78个月
  • 彭卓棋判囚78个月
  • 岑敖晖判囚54个月
  • 王百羽判囚51个月
  • 余慧明判囚81个月

香港警方2021年1月采取行动拘捕50余人,他们涉嫌组织策划或参与2020年所谓立法会“初选”,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有关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47人于2021年3月1日被律政司起诉,包括戴耀廷以及胡志伟、林卓廷、杨岳桥等多名前立法会议员。上述被告被控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该案于2021年3月1日至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后案件转介到高等法院处理。审讯过程中,有31人陆续认罪,另外16人拒不认罪。经过继续审讯,法院2024年5月30日对拒不认罪的16人进行裁决,14人罪成,2人脱罪。(总台记者 周伟琪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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