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上海北京相继官宣

近日,财政部等三部委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了与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11月18日,上海和北京相继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明确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相衔接的税费优惠政策。

北京住建委官网发布消息,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北京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根据《公告》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通知》明确,根据《公告》规定,北京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和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公告》和《通知》规定的可适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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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早些时候,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12月1日起,上海市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明确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相衔接的税费优惠政策。

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房地产税收政策优化,也是基于房地产市场向好发展的背景之上。根据近期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数据,新房和二手房价格均迎来拐点,房地产市场呈现止跌回稳、向好发展的良好态势。

针对京沪政策的影响,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一是促进二手房挂牌和顺利售卖。过去,由于税收导致的一次性成本比较高,特别是90-139平方米的非普通住房售卖,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或几十万。现在,这个成本直接剪掉了,有助于促进二手房挂牌和顺利售卖。

二是交易成本降低,产生润滑交易循环,促进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效果更明显。同时,业主挂牌和换房积极性提升,也促成了刚需上车,这对于促进刚需和改善的循环。

三是对新房的利好效果更明显。卖掉90-139平方米购置更大面积、户型设计更好的产品,是这次政策刺激最大的地方,这类产品往往是改善型产品,特别是基于人口增加(父母同住或多孩)驱动的需求,新房市场供给最契合。

从市场来看,在宽松的政策带动下,楼市信心正在逐渐恢复,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动能将增强。以上海为例,新房市场活跃度进一步提升,二手房市场热度延续,并呈现“量升价稳”的趋势,随着一二手置换链的进一步传导,改善型新房市场率先回暖。

CRIC数据显示,11月前12日上海新房成交面积达到48.76万平方米,已超过9月新房成交量,较2024年10月日均增长67%,较9月日均增长2.7倍;11月前12日上海二手房成交面积达到84.96万平方米,较10月日均增长12%,较9月日均增长65%,同比2023年11月前12日增长70%。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购房政策的黄金窗口期已开启。叠加一系列利好的购房政策和环境,包括购房门槛低、首付比例低、房贷利率低、税费成本低等,预计政策效应将持续释放。”

“非普通住宅,改善性需求,已经成为中心城市房地产需求的重要增长点”,著名房地产市场研究专家赵卓文表示,“随着房地产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到位,本轮房地产政策就将告一段落了。”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王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