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拟出台10项措施 用好腾冲科学家论坛资源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张怡)近日,云南省科技厅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用好腾冲科学家论坛资源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意见建议。
《措施》提出构建高效供需对接机制、推动全球科技机构来滇发展、促进海内外人才来滇创新创业、搭建论坛成果交易平台、鼓励论坛嘉宾携科技成果来滇为滇转化、设立腾冲科学家论坛基金、支持创新主体引进使用海内外人才、强化论坛资源入园兴园、保障论坛资源入县强县、建立精准高效服务机制10项内容。
《措施》明确,推动参与论坛的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来滇发展,对设立分支机构、区域研发中心或区域总部的,优先保障研发、生产等合理用地、用能、用工等需求,探索“带方案供应”用地等改革措施;与省内高校院所、企业等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的,根据功能定位、研究领域、建设目标、发展需求等给予建设和运营经费支持;与省内创新主体设立联合研究院,纳入新型研发机构清单管理,评估为优秀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奖补。
全省促进参与论坛的人才团队与云南本土机构合作,开展面向合成生物、新型储能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前沿技术研究,以及跨领域基础研究和颠覆性技术攻关,对获国家立项支持的,给予配套补助。对推荐海内外人才来滇创业就业,每入选1人(团队),给予10万元奖励。
同时,支持国际一流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利用论坛成果交易平台,常态化采集市场主体需求和供给信息,开展技术成果供需对接,形成线上线下互动机制,对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并实际落地产生效益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金额的3%给予奖补,每家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通过论坛成果交易平台购买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按成交实际到账额的20%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元补助。
《措施》鼓励论坛嘉宾携科技成果来滇落地转化,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按成交实际到账额的20%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不超过300万元补助。对论坛嘉宾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办、领办科技企业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支持各类园区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建设论坛专家服务基地,建立“基地项目+专家服务”柔性使用工作机制,举办论坛专家进园区、访企业活动。支持企业与论坛专家合作,围绕企业需求开展“订单试”科技攻关,对形成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按照企业自有资金实际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经费补助;项目到位经费超过100万元的,在人才评价、职称评聘、业绩考核、科技奖励等方面视同省科技计划项目。
为保障论坛资源入县强县,《措施》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实施一批引领型重大项目和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择优开展应用场景试点,吸引论坛发布的新技术成果在县域“首发首试”,对纳入应用场景试点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支持,最高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