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间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晨报讯(记者 许蔚菡)课间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每天大课间体育活动不少于30分钟,严禁出现拖堂、提前上课等行为……昨日,厦门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开展“欢乐课间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课间活动管理。

《通知》表示,这是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双减”政策精神,落实教育部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要求,引导学生课间走出教室、走向户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动学生文化学习和综合素质协调发展。

《通知》指出,优化课间活动管理,保障活动时长是重点。具体包括4个方面:课间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适当延长课间活动时间;中小学每天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鼓励课后服务开展更多体育活动和富有特色的运动项目,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任课教师提升课堂效率,按时下课,督促学生课间走出教室、走向户外、沐浴阳光,真正做到“把课间10分钟还给孩子”;严禁出现拖堂、提前上课、缩短课间时间、约束正常课间活动形式和禁止学生走出教室等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学校应制定“一校一策”的课间方案,推动“一校多品”建设。譬如,利用学校走廊、拐角、连廊等小区域,打造“微广场”“游戏角”“艺术角”“科技角”等课间活动场所;鼓励将地方特色的闽南童玩等传统活动融入大课间活动,在传承创新中焕发活力。其中,小课间重在“走出教室、放松身心、舒缓情绪”;大课间重在“体育锻炼、增强体质、锤炼意志”,确保一定的运动强度。

为了确保活动成效,《通知》明确,各学校要建立动态化、常态化的校园巡查制度和校长课间走访制度。各区教育局要公开监督投诉方式,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拖堂、侵占课间时间等行为,督促学校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情节严重的进行约谈和通报。

【来源:海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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