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哈尔滨市继续实施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招用以下三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请哈尔滨市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尽快申领。
参保企业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能为空,需预先维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经正确的不用重复修改。同一人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去年和本年已享受一次性扩岗人员不得重复享受。
申领企业必须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目前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参保单位不包含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模块正在开发,待模块上线后另行通知执行。
三类人员:
1.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3.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申领渠道:
免申即享(需要企业线上登录确认)。社保经办机构批量筛选“新参保人员信息”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符合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保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信息比对,确认参保人员身份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筛选出符合“免申即享”人员→企业端(内容包括:企业享受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人数、金额、企业银行账号〔反显〕、确认的告知内容)→企业点击确认→经办机构审核→生成拨付计划→对公发放。
自主申请。企业通过互联网服务端(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网端申报”模块填写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