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出台入户新政!新增投资纳税和安居乐业入户,详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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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计划对入户政策作出调整。11月18日下午,广州市发改委官网公布《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下称《入户新规》),公开征求意见至12月18日。

相比现行政策,《修订稿》新增投资纳税和安居乐业入户2种新方式,将入户方式拓展为5种;同时放宽原有方式的入户条件,将学历入户的年龄条件上调5岁,新增大专学历入户;优化积分制入户方式,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等。

变化一

投资纳税入户要求36个月实缴个税20万元以上

广州计划新增投资纳税和安居乐业入户两种新的入户方式。加上原有的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广州将提供共5种入户新方式。

投资纳税入户方式要求,在最近连续36个月内(指当前申请月之前的36个月),在广州市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

计划指导类指标和总量控制类指标是入户指标的两个分类。前者适用于符合各入户类别入户条件的申请人,实行计划指导管理;后者适用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的申请人,实行总量控制管理。

广州市发改委对此规定解释为“考虑广州外来人口超千万,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满足各类人群入户需求,新增投资纳税入户”。

变化二

安居乐业入户仅在非中心城区实行,要求一年社保

安居乐业入户方式仅在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实行,且有区域差别。上述行政区均为广州此前划定的非中心城区。

安居乐业入户的条件是在广州市安居乐业入户实施区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

住宅房屋产权为一人所有的,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住宅房屋产权为与配偶、成年子女共有的,有产权人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所有产权人均可申请。

住宅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须经所有产权人协商一致并公证确定其中一人申请,其他共有产权人不再适用。申请人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通过二手房申请安居乐业入户,要求该住宅房屋原户口全部迁出且3年内未用于办理过安居乐业入户。

变化三

人才入户放宽年龄限制,新增大专学历入户

广州计划放宽人才引进的条件,在年龄限制上统一抬高5岁,同时降低学历门槛,允许大专学历入户,为更多人提供入户广州的机会。

该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全面支持高层次人才入户(不受年龄、社保等限制);放宽年龄限制,博士、硕士、本科入户年龄条件均放宽5岁(博士由50周岁放宽到55周岁;硕士由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本科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降低学历门槛,允许大专学历入户(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全日制技师学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的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变化四

投靠子女仅需一人有户籍5年

在政策性入户方面,现行政策要求,投靠子女入户需“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户籍”。广州也计划在此方面给予放宽。

该变化体现在:适度放宽老年人投靠入户限制(将投靠子女入户需“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户籍”条件限制,调整为“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连续满5年”);完善安置入户类人员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补充“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本人及随调随迁家属入户条件。

变化五

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实行常态化申请

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实行常态化申请,累计积分分值达到年度积分制入户分数线即可申请入户。同时,放宽积分制入户年龄限制,申请年龄由45岁放宽至50岁;简化指标条件,明确积分制入户指标由稳定居住、稳定就业、年龄3项指标组成。

意见征集截止12月18日

广州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政策修订将进一步优化户籍管理工作制度供给,有利于加快推进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让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更多来穗人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好服务保障广州高质量发展。

此次《修订稿》征求意见至12月18日,共30日。

市民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意见:

(一)通过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gov.cn/)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fgw.gz.gov.cn/)“民意征集”栏中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意见的公告评论区发表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gzfgwshc@gz.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为确保所提意见详细、有效,请提供意见的市民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记者 代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