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0期《国家人文历史》刊有《朝堂上的明争与暗斗》一文,提及清末朝野对“己亥建储”的反应时,有这样一段话:“如两江总督刘坤一,在戊戌政变后不久,毅然于10月3日致电总理衙门,希望秉钓者们切勿将所有改革失败的包袱全甩在光绪头上,更不能像谣言那样离心离德,而是应该携手开创未来……”其中的“秉钓”应为“秉钧”。
秉,本义是禾稻一把,引申出拿着、执持之义,进一步又引申出掌控、管治之义。钧,音jūn,是古代的一种重量单位,三十斤为一钧。有成语“千钧一发”,指用一根头发悬挂千钧重的东西,用来形容事态极其危险。“钧”也可指制作陶器用的转轮。如“钧陶”即用钧制陶,比喻造就人才。秉钧,指手持制陶用的转轮,比喻执政。
钓,音diào,本义为钓鱼,引申出施用手段谋取、猎取之义。如“钓名”即作伪以求虚名。从上述引文来看,文章想要表达的显然是执政、掌权的人,而“秉钓者”并无此义。
“钧”与“钓”,音、义皆不同。把“秉钧”写成“秉钓”,应是形近致误。
(本文刊于《咬文嚼字》2021年第4期《一针见血》栏目。)
来源:咬文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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