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福建省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在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机动车排气性能维护(修理)站(以下简称M站)时,依法查处了两家虚假维修机动车排气设施的M站,其中一家被罚款0.5万元,另一家被暂停采信尾气排放维护数据3个月。
厦门市同安联合执法组在检查一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时,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调阅了20辆机动车的排放检验报告(不合格、合格各10份)和维修记录单等资料,按照不合格报告、维修记录、合格报告的顺序对累计行驶里程数和检测时间、维修时间进行认真比较,再结合检验机构与维修机构之间的路程测算出车辆行驶时长,综合分析发现一辆机动车在落实“检验(不合格的)—维修—复检”闭环管理过程中存在一定逻辑错误。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结合日常执法检查经验,初步判断车辆涉嫌虚假维修。根据现场检查发现的线索,联合执法组驱车前往M站现场调查。经查,M站维修记录单上载明的进出厂时间段内上述车辆并未在视频监控中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对M站作出处罚款0.5万元决定。
厦门市湖里联合执法组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的线索,对湖里辖区内一家M站进行现场核实。执法人员调取了5辆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的维修记录,发现无维修人员信息和相关维修档案。经过对M站负责人询问,上述车辆实际是在其他维修机构维修的,维修记录是他人帮助上传的。
针对M站存在对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未进厂维修、虚列维修作业项目并上传超标排放维护数据的违规行为,厦门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暂停采信该M站尾气排放维护数据3个月,并将该M站的违规行为向全市33家M站进行了书面通报,要求各M站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引以为戒,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开展维修维护并如实上传相关信息。
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厦门市将继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推动数据信息共享,实现多部门联合监管、联合惩戒,不断强化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维修机构守法经营意识,实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