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天津市北部地区分布式新能源快速发展需要,支撑打造高承载新型配电网,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近日,天津市蓟州区发改委、工信局、国网天津蓟州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电源发电管理的通知》,首次明确分布式电源“四可”政策与要求。
近年来,天津市北部地区分布式光伏发展迎来爆发式增长态势。截至2024年10月,蓟州区分布式光伏累计并网户数为12257户,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52.33万千瓦,同比增长278.65%,占蓟州区最大负荷比例78.57%,为区域能源结构优化和绿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电源发电管理的通知》作为区域首个明文规定分布式电源项目应具备“四可”功能,为分布式电源高效运行、精准管控提供关键支撑;首个明文规定分布式电源项目应至少保留一路通信接口与电网交互,为高承载力新型配电网走向实用化奠定关键基础;首个明文规定由电网企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统一调度控制,参与电力系统运行调节,构建主配微网协同的新型有源配电网调度模式,切实提高分布式电源项目涉网安全能力,促进分布式电源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
国网天津蓟州公司按照“管住增量、攻坚存量、稳步推进”的思路,针对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现场实际,探索两条不同技术路径,差异化制定实施方案,通过探索与实践“四可”新模式,积极打造基于“源网荷储一体、主配微柔协同、技商政管并举”的高承载力新型配电网,扎实推进电网安全转型,力争在分布式光伏“四可”建设上打造出一套技术先进、管理高效的“蓟州样板”。
来源:国网天津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