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绘泉警”卡通形象火热征集中,“冰墩墩”设计师送来祝福

创意泉城警像,点亮平安之光。

济南公安启动“同绘泉警”警察卡通形象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具有济南公安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泉城警察文化标识。

目前,征集活动火热进行中,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参与。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设计总执行、广州美术学院视觉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刘平云也通过视频送来祝福。“在我的印象中,济南是一座美丽的城市,泉水叮咚、民风淳朴、热情好客。”刘平云在视频中说道,泉城公安民警既有亲和力,又威武勇毅。最后,他祝福“同绘泉警”济南公安卡通形象征集活动圆满顺利。

“同绘泉警”警察卡通形象征集截至2024年11月30日,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欢迎市民群众积极投稿。投稿邮箱:409357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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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活动具体要求

征集活动主题

“同绘泉警”卡通形象征集

征集活动口号

创意泉城“警”像 点亮平安之光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济南市公安局

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均可参与

征集要求

卡通形象设计:

不限于人物形象,应寓意深刻,能够体现公安民警亲民、爱民、为民的形象;

形象可爱,具有亲和力,容易被大众接受和喜爱;

体现公安特色,融合公安元素,如警服、警徽、警车等;

创意新颖,独特个性,避免与其他类似形象过于相似;

具有较强的实用性,适用于多种宣传场景;

地标建筑融入:在设计中巧妙融入济南的标志性建筑,如趵突泉、大明湖、千佛山、泉城广场等,通过卡通化手法展现,使形象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

文化符号体现:利用济南的传统文化符号,如历史文化、泉水文化、曲艺文化等,通过服饰、道具或背景设计体现,丰富形象的文化内涵,增强文化认同感;

民俗风情展现:展现济南的民俗风情,如荷花节、泉水节等节日活动,或是老济南的市井生活场景,让形象更加贴近市民生活,增加亲切感;

绿色生态与历史底蕴:设计中强调绿色、生态的元素,如清澈的泉水、郁郁葱葱的树木,同时展现济南深厚的历史底蕴,如古建筑元素、传统服饰的融入,使形象既现代又富含文化底蕴;

现代活力体现:在保持传统特色的同时,融入现代化元素,如高科技装备(在不影响公安特色的前提下)、现代城市景观等,展现济南的现代化面貌和活力;

互动性与故事性:构思与济南特色相关的小故事或互动等场景,增加形象的趣味性和互动性,使其更加生动、立体,成为连接公安与市民、济南过去与现在的桥梁。

名称设计

名称与形象高度契合:名字应当能够直观或隐喻地反映卡通形象的核心特征或设计理念,使人在听到名字时就能联想到其形象及背后的寓意;

易于记忆与发音:名称应简洁明了,避免使用生僻字或多音字,确保各年龄段、各文化背景的受众都能轻松记忆和准确发音;

文化敏感性与正面性:确保名称不含任何可能引起误解、冒犯或负面联想的元素,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和文化习惯;

创新性与独特性:名称应具有一定的创意和独特性,避免与已有品牌、形象或流行语雷同,以建立鲜明的品牌形象;

寓意积极向上:名称最好蕴含积极向上的寓意,能够传递正能量,与公安民警亲民、爱民、为民的形象相呼应,增强公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和好感度。

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

投稿作品应附设计说明,包括设计理念、创意来源、颜色搭配等。

投稿作品为公安主形象1个(必选),警种分形象2个:交警、特警(可选任意个数或不选),格式为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格式为JPG或PNG。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评选阶段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

集中发布推广2024年12月下旬至2024年12月底

投稿须知

请将投稿作品发送至济南市公安局指定邮箱:409357650@qq.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济南市公安局卡通形象征集”。

提交材料包含:济南市公安局卡通形象征集报名表(Word版),征集内容知晓确认书(签字版PDF或图片),征集作品著作权归属协议(签字版PDF或图片)。

评选与奖励

济南市公安局将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获奖作品,评选标准如下:

创意性:设计理念新颖,展现独特的创意和想象力;

相关性:与公安形象紧密相关,准确传达公安的特点和价值观;

视觉效果:卡通形象的造型、色彩等具有较高的审美水准;

实用性:在实际应用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延展性;

媒体宣传效果:考虑作品在媒体宣传中的吸引力和传播力。

获奖作品将有机会成为济南市公安局的官方卡通形象,并在相关活动中展示。

获奖者将获得丰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具体奖励将在评选结束后公布。

版权归属

该作品获奖后,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发表权、修改权、收益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其他权利,在作品开始创作之日起归甲方所有。

最终解释权归济南市公安局所有。

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松鹤15165120999(微信同号)

杨晨17853179366

记者:陈彤彤 编辑:杨璐 校对: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