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获悉,近日,该支队针对“两个通道”即逃生通道和消防车道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其中,在丰台区光彩路附近一居民小区内,一名长期在楼道堆放可燃杂物且屡教不改的居民被罚款500元。
11月15日,防火监督员来到了光彩路附近的一处居民小区,此前,这里的一名居民长期在楼道内堆放可燃杂物,防火监督员和物业工作人员也曾多次上门劝导,但对方屡教不改,仍然我行我素地将杂物放在楼道。一旦起火,这些可燃杂物将堵住他和其他居民的“生路”。
当天,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决定对该居民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小区物业对占用逃生通道的杂物进行清理。这名居民表示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杜绝再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在陈留路附近的一家超市门前,防火监督员同样发现了堵占“生命通道”的问题。这家超市门前停放了大量电动自行车,占用了消防车道。防火监督员介绍,“超市是高层建筑的底商,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至少要有4米宽,才能满足云梯车或举高喷射车的作业,这些电动自行车占了一半路,肯定不行。”
随后,经过取证,防火监督员依法决定对该超市处以罚款1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负责人立即整改。
同样是在陈留路,一家健身房也存在堵占逃生通道的问题。这家健身房的跑步机,摆了整齐的一排,但却挡住了逃生通道的出口。防火监督员对健身房的负责人讲解了其违法的情况,“这里玻璃门窗虽然是后改的,但也是你单位第二个逃生通道门,如果正门附近起火,这里就是唯一的生路,一定不能堵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防火监督员决定对该健身房处以罚款13000元的行政处罚,约谈其负责人,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下一步,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开展针对堵占“两个通道”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坚持“零容忍”,切实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确保辖区消防形势安全稳定,为辖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