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立足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充实完善群众纪律有关规定,推动党员、干部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其修订的历史沿革来看,2015年起,就将违反群众纪律的规定专设一章,坚持以铁的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违反群众纪律行为一般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利益,这种侵害结果更现实,群众反映最强烈。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涉黑涉恶欺压群众;漠视群众利益;侵犯群众知情权等。
实践中,比较典型的违纪行为包括:一是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这类违纪行为本质上是把服务群众的职责变成管理群众的特权,借机以权谋私。
比如,有的为群众办事过程中,故意拖延不办,出难题、设障碍、使绊子;有的或明示或暗示,让群众提供宴请或赠送礼品;有的借手中的权力,强拿硬要群众财物等。
这些“雁过拔毛”、与民争利的基层“微腐败”严重挫伤群众获得感,体现了“小权力”背后的“大任性”,是党的纪律坚决不能容忍的。
二是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一些人没有“一碗水端平”,执行政策向亲友倾斜,使亲友受到优待、多得利益,“暖”了亲友、却“寒”了群众。
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事项,涉及老百姓的“救命钱物”,是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促公平的大事,对该领域优亲厚友等违纪行为,必须紧紧盯住、严惩不贷。
三是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是加强民主监督、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举措。但在实际工作中,群众的知情权被“忽视”的情况却时有发生。
比如,有的党组织信息公开不完整,程序不规范;有的基层党组织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中,既不及时组织召开村组干部会讨论、村民代表会评议,也不向群众公开公示等。
对于违反有关规定侵犯群众知情权的行为,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直至留党察看处分,保证把权力放在阳光之下,置于群众监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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