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广州住宅小区配建车位与商品房同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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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魏凯 通讯员穗建 为满足业主购买本小区车位的需求,11月15日,广州市住建设局印发《关于配建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的通知》,明确自今日起住宅小区配建的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

根据通知,广州市辖区范围内商品房项目配建车位车库可以按规定与商品房销售同步实施,即商品房项目销售阶段,依法已办理地下车位车库首次登记的,可申请车位车库同步销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开发商应当将车位车库同步销售方案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建筑区划内业主,并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单独公示有关材料。

购买商品房的业主自愿选择是否同步购买配建车位车库,开发商不得捆绑销售,车位车库销售款项纳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