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1月15日,深圳证监局发文称,经查,深圳市客联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联汇资产”)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公司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大比例投资于高于自身风险评级的私募基金产品,也未及时变更基金风险评级,说明其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等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客联汇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1月15日,深圳证监局发文称,经查,深圳市客联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联汇资产”)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公司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大比例投资于高于自身风险评级的私募基金产品,也未及时变更基金风险评级,说明其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等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客联汇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