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河源市人民检察院介绍,为保护河源市龙川县佗城古城的传统文化和历史文化遗产,龙川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工作新路径,以龙川佗城古城的红色、绿色、古色等“三色”资源保护为重点,找准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持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影响力,推动龙川检察高质量发展。
强化“红色”资源保护。龙川县是中央苏区县,有着丰富红色资源,24个乡镇几乎都有纪念碑等设施。龙川县检察院在持续开展的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和烈士纪念设施监督活动中,经实地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纪念设施存在管理不规范、通往道路无指示路牌、杂草丛生、年久失修等问题,急需修复。
龙川县检察院及时与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当地镇政府进行沟通协调,对发现问题提出检察建议,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当地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都高度重视,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促成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争取到800多万元专项资金对全县14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翻新,维护烈士纪念设施的整洁与清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力保护龙川红色资源。
强化“绿色”资源保护,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平台,加强与龙川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协作配合,严厉打击污染水资源、破坏林业生态环境等刑事犯罪案件,为龙川的绿水青山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据了解,2023年以来,龙川监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15件21人、起诉22件38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回复整改率达100%;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件,追索生态损害修复赔偿金3066万元,督促修复治理被破坏的林地118亩。在枫树坝水库、东江河等重要水源地公益诉讼保护方面,深挖办案线索,办理了非法洗砂等涉河公益诉讼案件,有效制止非法洗砂等行为的发生,使东江和韩江生态流域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强化“古色”资源保护,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协同龙川县住建、文化、规划、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加强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农业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保护力度,助力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
龙川监察机关对走访调查发现的佗城正相塔、胜利塔、南越王庙、南越文化长廊存在风化脱落、人为和自然破坏等现象,积极与龙川县文广旅体局等相关文物保护单位磋商,发出检察建议书,促成龙川县相关文物保护单位申请400多万元资金对上述文物进行修复保护,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文 | 袁文康 肖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