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被指猥亵学生后坠亡,两警察被判玩忽职守罪:定罪免处,家属作旁听人员出席庭审

两年前,四川乐山一名高中老师单某某(化名)被自己班上的女学生举报猥亵,当地派出所介入调查。在一名民警和一名辅警将单某某带到学校进行调查期间,单某某从四楼教室坠亡,当事民辅警被控玩忽职守罪。

该案于11月15日上午9时于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九派新闻从坠亡教师女儿单女士(化名)处获悉,经过接近2小时的庭审,法院当庭宣判,判处两名警务人员犯玩忽职守罪,但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单女士说,与此前庭审不同,11月11日他们收到法院通知,不能以被害人家属身份出庭参与诉讼,家属及代理律师均只能作为旁听人员出席庭审。

【1】具自首情节,两名警务人员被判定罪免处

单女士和丈夫、母亲以及代理律师共4人作为旁听人员出席了此次庭审,其表示,庭审从早上9时开始,中途休庭半小时,至中午11时结束,过程比较顺利,两名被告认罪悔罪。

据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经审查查明:

2022年4月3日15时许,被告人林某(时任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张公桥派出所副所长)带领被告人李某某(辅警)押解涉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嫌疑人单某某,到位于乐山市中区大丛林巷279号的乐山市嘉定中学新村校区辨认现场。

执法过程中二人违反中央政法委和公安机关办案规定,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特别是单某某将二人带到行远楼四楼后,林某、李某某先后离开单某某身边,同时背对单某某,看向右侧墙面长达15秒,让站在高2022级7班教室(门窗呈开启状态)门口的单某某一直处于无人看管、失控状态,致使单某某有可乘之机,其左手从手铐中脱出并冲入教室,翻出窗外,坠楼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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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图/受访者提供。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某系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二人在履行公务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法院告知家属:两被告侵害客体为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庭审最后,法官表示予以采纳检察院的建议,判处两名警务人员犯玩忽职守罪,但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单女士告诉九派新闻,他们并没有提出民事诉讼,后续可能会申请国家赔偿,但赔偿并不是最重要的,她只想要案件能够公平公正地审理。

她是家中独女,父亲出事后这两年,每逢家人团聚的节假日,她的精神状态便更不稳定,经常要服用一些抗抑郁药物,“回归正常的生活并不容易”。

除了认为这个量刑偏轻外,单女士也对从“被害者家属”转为“旁听人员”表示不解。她曾收到出庭通知书,该案原定于2022年12月27日开庭审理,但因故取消,直到本次开庭前4天,单女士收到法庭的通知,本次案件中其父亲不属于案件的被害人,她们只能以旁听人员出席庭审。

据潮新闻,法院告知单女士,之所以转为“旁听人员”,是因为目前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两名涉事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非犯罪行为直接侵害到他人。

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本案目前不接受媒体采访,宣判后如有需要,法院会回应社会关切。

单女士告诉九派新闻,案发至今,两名被告方没有与其有过联系,她希望被害人家属的身份可以得到确认。

九派新闻记者 黄家樑

编辑 辜子旋 武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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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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