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5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金罚决字〔2024〕43号)显示,因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罚款34万元。
对叶永生(时任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对袁胜波(时任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台海网综合)
台海网11月15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金罚决字〔2024〕43号)显示,因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罚款34万元。
对叶永生(时任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对袁胜波(时任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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