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继续对华H型钢和I型钢征收反倾销税

【印度尼西亚继续对华H型钢和I型钢征收反倾销税】财联社11月15日电,印尼财政部公告,决定继续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H型钢和I型钢征收11.93%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为除热轧、热拔或挤压外未经进一步加工,高度不小于80毫米的非合金H型钢和I型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