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子女不尽孝父母可撤销赠与,用法治守护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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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上海两位老人因儿子一家未尽孝而将三套动迁房产权份额赠与儿子,但儿子却未尽赡养义务并推倒母亲。

02老人们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赠与,一审和二审判决均支持老人的诉求。

03《民法典》明确规定,对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赠与人仍可申请撤销赠与。

04事实上,多地法院在类似案例中支持撤销赠与的诉求,以维护伦理道德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05未来,因子女不赡养、不善待父母引发的矛盾纠纷可能增加,赋予父母赠与子女财产的“反悔权”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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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孝子”没有想到的是,父母赠与自己的房产,铁板钉钉的“好处”,竟然被法院撤销了。
据报道,为得到晚年的赡养,上海两位老人将自己三套动迁房的产权份额赠与儿子一家三口,然而房屋过户后,儿子不仅没有尽孝,还因推倒母亲被判处刑事处罚。老两口为此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与。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原告对于被告赠与三处房屋产权份额的行为,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决。
在很多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父母的财产就是子女的。站在父母的角度,孩子是自己生命的延续,辛苦打拼了一辈子,好不容易攒下的这份家业,不留给孩子,又留给谁呢?一些子女也把继承父母的遗产,看作是理所应当的“规矩”。在此次案例中,老人把几套动迁房的产权份额赠与儿子一家,其实也是众多为人父母者的通常做法。
然而,父母的付出却并不是总能得到回报。此案中,父母赠与子女房产之后,却经历了一系列寒心的遭遇:不仅没有被儿子一家照顾,反而要照顾儿子一家饮食起居;两位老人生病时,儿子一家没拿出一分钱;儿子将母亲推倒在地,造成其受伤,最终因故意伤害而被判处管制;父亲将40余万元交给儿媳保管,对方却拒不返还,即使被法院强制执行,也仍不还钱……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当初作出的房产赠与决定,还能不能“反悔”,赠与的财产还能不能通过法律“要回”?
应当看到,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并非日常生活中的信口允诺,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一经作出,即刻生效。特别是当赠与的财产权利转移后,一般不允许随便反悔。立法之所以如此规定,也是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保持民事关系的基本稳定。
但法律也讲“情理”二字,为赠与留下了“反悔”的余地。《民法典》明确规定,对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即便是财产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仍然能够申请依法撤销当初的决定。
此次案例中,儿子一家的行为,显然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赠与范围之内。从司法实践看,法院支持这对父母的撤销赠与诉求,也体现了司法守护社会主流价值观的鲜明态度。
不仅如此,从情理上讲,允许父母撤回对“不孝子”的财产赠与,同样符合公众的常识认知。尊老爱幼、孝敬父母是源远流长的传统美德,对此不仅要倡导子女对父母长辈的关心爱护,也包括反对“不孝”、不赡养父母等违背人伦之举。这不仅是道德谴责的对象,也是法律要规制的行为。
如果不允许父母拥有赠与行为的“反悔权”,既是对恶行的纵容,也是对父母遭遇的无视,更是对伦理道德的践踏,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背弃。而在类似案例中,多地法院最终也支持了撤销赠与的诉求。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中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9697万人,占总人口的21.1%,已经正式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未来,因子女不赡养、不善待父母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排除会有所增加。从这个意义上讲,赋予父母赠与子女财产的“反悔权”,让父母的付出与回报相匹配,让子女真正承担起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法院的判决既有现实意义,也有示范意义。
为人子女者应当明白,父母之爱,不是无原则的爱,也不是无底线的爱。如果这份厚重的爱,换回的是伤害,那么不仅道德舆论会谴责,法律也不会坐视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