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生态环境厅:围绕“三立”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人民网呼和浩特11月15日电 (刘艺琳、实习生刘畅)14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着力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建设美丽内蒙古”专场,邀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林草局和发改委等部门同志,介绍有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举措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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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实习生 刘畅摄

据介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出了一批重要改革政策,实施了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提高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水平,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未来将紧紧围绕把全要素全方位治理的格局、生态经济体系、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机制“三个立起来”的要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改革任务。

一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落实好“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强化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完善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修订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

二是健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依靠制度和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修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辐射、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生态地面监测质量控制、规模化奶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等一批地方标准。

三是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动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积极建设试点示范,持续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国家城市噪声地图应用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等试点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