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记者正当采访权,对暴力必须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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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唯颖(陕西师范大学)

11月12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刊发调查报道《弹性垫层“一割就开”,合新铁路建设材料“以次充好”存安全隐患》一文。11月14日下午,调查记者王文志、程子龙返程合肥进行追踪报道,期间遭遇袭击,除了记者手机被抢夺外,王文志本人右手受伤。(11月14日 《潇湘晨报》)

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过针对媒体记者采访的粗暴干涉行为,甚至出现暴力殴打记者的野蛮行径,令人愤慨。合肥此事,并非孤例,也绝非偶然。出了问题,一些企业或地方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为记者提供便利,让真相公诸于众,而是掩饰推诿、阻止采访报道,企图通过“堵记者的嘴”,压舆论、降热度,避免“节外生枝”,心存侥幸,逃脱问题漩涡,免受应有惩戒。这种心态和行为,不仅是对记者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更是对公众知情权、社会公正和法治精神的亵渎,其危害之大,影响之恶劣,不可小觑。若任其蔓延,整个社会信息流通受阻,监督机制形同虚设,公平正义的大厦也将在这种歪风邪气的侵蚀下摇摇欲坠。

记者,是时代的瞭望者,是真相的追寻者,对于社会正常运转、公众知情权保障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今年3月,因总台央视记者在河北三河燕郊采访爆燃事件遇阻,中国记协挺膺发出 “正当采访是记者的权利” 这一振聋发聩的高呼,不少群众才在这疾呼中幡然醒悟,当记者因暴力干扰而寒心,真相无人敢言,整个社会陷入信息的黑暗,被掩盖的真相如毒瘤般于暗处滋生,虚假信息趁机泛滥,公众蒙在鼓中,长此以往,留给社会的只剩下被歪曲、被操纵的烂新闻,将是何其可悲。

针对记者遭遇暴力抵制这一现象,社会各界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首先,阻扰记者正当采访,必须严肃追责。加强对媒体从业者的法律保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惩对记者的侵权行为。其次,应当加强对地方政府和官员的监督,引导其自觉抵制遮遮掩掩、暴力阻挠、敷衍塞责的意识和做法,树立正确的事件观、治理观。此外,记者个体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取证留存工作,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捍卫记者的正当采访权,就是捍卫社会的良心。对于暴力事件,必须依法严惩,这是给记者的交代,也是给社会的交代。社会各界要形成共识,合力驱散暴力阴霾,让社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中稳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