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式”生活丨网红店缘何好看不好吃?别让“种草”变“踩坑”

大河网讯 哪儿好吃、哪儿好买、哪儿好逛……在没有明确目标之前,拿起手机参考下达人的推荐,是很多青年人的选择。近年来,探店成为一种流行的营销手段,在带火一批“网红店”的同时,不少探店行为也被指“打擦边球”。“注水”宣传,虚假评分,更有甚者,一些所谓探店大V在商家强吃强买,干扰经营,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随着包头市开出首张探店主播违规发布广告责令改正通知书,探店背后的法律问题越发受到关注。探店还能信吗?如何规范探店行为?本期“法式”生活,一起聊聊这个话题。

探店变味儿 “羔羊”被宰

在车马书信的年代,想找个好吃的馆子,靠朋友、邻居的推荐。那时候的有口皆碑,确实没啥水分。

在互联网串联的新世纪,漫不经心的一提,却能被“精准投送”,大数据算法下,“种草”愈发无需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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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找个能吃的餐厅变得特别方便,但想遇个正儿八经好吃的地儿,那就全凭运气。“图文不符,价格虚高,到了才发现情况并不像探店达人推荐的那样。”多数网友表示,时间金钱的花费远不能和真实体验成正比,自己就这么水灵灵的被骗了。

不仅是消费者,不少商家表示自己也很受伤。一些网红不请自来,打着“无偿探店”的幌子在餐厅吃完后不买单,对吃“霸王餐”理直气壮,或以低分差评为威胁,向商家吃拿卡要。“本以为容忍能带来客流量,没想到竟是纯无赖。”  

心仪变疑心 对待探店还得多留一分心

“听我的,准没错。”从一开始的真实分享,到现在的无底线营销博眼球,探店怎么就开始“反向进化”?

记者打开社交平台上同城好店推荐发现,4.8分及以上的“网红店”评论区几乎全是精致的一致好评,同质化的夸赞之下,需要花好几分钟一直将留言区划到底,才能看见零星几个三星中评。不仅如此,有些店铺甚至没有一个中评,更别提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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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服务场馆,尤其是餐饮业的好评并不都是真实顾客所填写,那些美食照片、吸睛视频也并不都是真实顾客的体验。”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长桥律师告诉记者,这背后,实际是一个付费买好评的所谓“探店经济”产业。

线下探店,通过网络分享,使“线上”赋能实体经济,让消费者有了更加丰富的商业消费场景,这本是一件好事儿,可是受利益裹挟,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的行为已经偏离了最初的探店本质。

学会维权 探店不能刺探法律底线

刷出来的高分,不断掩盖着真实的声音。消费者想“种草”,奈何“杂草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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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高分不可信,那就看看低分行不行。记者注意到,现在网友们逐渐开始追寻真实的“低分美味”。

“换个地方吃饭固然是个选择,但学会维权才是应对探店乱象的正确做法。”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韩宇靖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节规定,“上当踩雷”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与选择权。“如果消费者因为虚假宣传而遭受经济损失,如购买了质量不符的产品或者服务,有权要求赔偿。”

“虚假推荐、恶意差评、抓住评价机制的漏洞故意给商家制造负面舆情,有些探店行为甚至影响到网络信息空间的清朗环境。”张长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应当真实,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当探店短视频以广告形式分享时,发布者如果存在瞒报价格、夸大功效、虚构使用条件等虚假宣传行为,则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不仅商家要承担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探店达人在明知和应当知道宣传内容虚假时,也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23年5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开始正式实施,其第九条第三款中明确指出,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多种形式来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且附带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广告”字样。

“包头市开出的首张探店主播违规发布广告责令改正通知书,无疑是对这种故意模糊兴趣分享与商业广告边界的行为的一记重击。”韩宇靖说。

“当探店博主以索要贵重物品、无偿服务等非法占有意图为目的,并利用自身的流量引导优势威胁商家,或以投诉等软暴力逼商家就范,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将承担刑事责任。”张长桥补充道,如果探店博主发布的内容含有侮辱、诽谤或者不实信息,导致经营者名誉受损,经营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名誉权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删除侵权内容并索赔。

专项整治 严打非法同城探店引流

在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10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就包含对短视频平台“探店达人”在发布推广视频时附加购物链接未标注“广告”字样的行为的处罚认定——其故意模糊兴趣分享与商业广告边界的行为违法。

9月,河南省西平县检察院向当地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规范探店达人的视频发布行为。

更值得注意的是,近日,中央网信办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同城版块信息内容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5类突出问题,含同城探店制造虚假人气、引流违法活动等。

“相关部门可以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曝光不法博主行为、通过阐释典型案例的方式规范探店行为。”张长桥建议相关平台设定明晰的管理细则,针对“探店”类博主制定细化的信息审核机制,做好视频内容监测,对内容低俗、性质恶劣、传播不良风气等短视频及时下架封号限流。

探店领域并非法外之地,获取流量同样要守底线。要让4.8分的店货真价实,让消费者可以信,也可以进。(王怡潇 范弘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