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奇霉素每次吃半包,剩下的半包还能吃吗?
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液半年前喝剩下的,现在还能喝吗?
两个月前左氧氟沙星滴眼液滴了几滴,剩下的还能再用吗?
......
很多人在使用药品时常常会有这样的困惑:药品虽然未过期,但开封后长时间存放后,是否还能安全使用?
药品开封后的使用期限不等于有效期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在未开封且按说明书储存条件下储存,药品保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时间。一旦开封,药品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会因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照)的改变而受到显著影响,导致其实际使用时间短于标注的有效期。
常见药品开封后的使用期限
独立包装药品:如胶囊、片剂等,通常在包装完好的情况下,按要求保存,使用期限接近药盒上的有效期。
也有一些独立袋装的颗粒剂、干混悬剂,若开封后一次使用不完,建议24小时内服用完毕,否则不宜继续使用。
特别提醒:部分药品虽然为独立包装,但包装外还有铝塑复合膜包装等,未拆封前为药盒上标注的效期,一旦撕开后效期会显著缩短。如常用的吸入用沙丁胺醇溶液、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七叶洋地黄双苷滴眼液等,虽然也是独立包装,但撕除复合膜后因保存环境改变,效期仅剩余3个月。
开封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的贮藏条件或注意事项记载的相关内容,如果有明确要求,则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执行。
非独立包装药品:参考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的一项指南,开封后使用期限通常不超过6个月;或以药品有效期减去开封时间后,再乘以25%作为使用期限,如:开封时药品有效期剩余12个月,则开封后的实际有效期应是12×25%=3个月,而不是6个月。这两个时间应以比较短的那一个为准。
液体制剂:如糖浆剂、口服液、混悬剂等。
其中糖浆剂因其含有糖分,开封后不宜久藏。在瓶口和瓶盖等部位无污染的情况下,室内常温下可保存1至3个月(夏季不超过1个月,冬季不超过3个月)。
口服液和混悬剂,根据英国国家医疗体系NHS的建议,若无药品说明书标有开封后使用时间的前提下,开封后使用期限为6个月。若药品标注的有效期限短于6个月,则应以较短的期限为准。
外用乳膏、软膏:NHS建议,开封后使用期限为3个月。若药品标注的有效期限短于3个月,则应以较短的期限为准。
眼用、鼻用、耳用制剂:《中国药典》规定,开启后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4周,具体以说明书为准。若药品标注的有效期限短于4周,则应以较短的期限为准。
如何判断药物是否过期
观察:检查药品的颜色、外观、状态,如出现变色、霉点、斑点等异常,不宜使用。
嗅闻:检查是否有臭味或异味,如药物失效时可能出现发酵、发臭等异味。
触摸:检查胶囊是否变软或粘连,若如此,则不宜使用。
摇动:对于液体制剂,摇动后检查是否有絮状物或变浑浊,若有,则不宜使用。
请注意在使用药品前,务必认真阅读说明书,了解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方法。药品开封后,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保存,并保留药盒以便日后查询药品信息。安全用药,从正确储存和使用开始。
投稿 药学部 王凤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