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作是一门不完美的艺术,正如罗翔老师所说,“我们画不出完美的圆,但它是存在的。”这是每一位律师都坚信并为之努力的一种信念。
从公诉人到辩护人,胡青春将其形容为从代表官方的执法人转换为公民的代理人;从一个阅卷人变成了成一个答卷人。
两个身份最大的的区别是什么,胡青春提出两点:一是对待案件的立场发生了转变,由“控”转向了“辩”;二是与当事人及家属的距离更近、接触更多、感同身受的情感共鸣更深。
从公诉到辩护,从司法人到代理人
200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的胡青春,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体制内,在司法局、纪委工作7年后,又考到检察院工作7年,在这十四年间,胡青春致力于法治工作,秉持初心、建设梦想。
被问到为什么选择法律行业,胡青春说,最开始是觉得公检法人员的制服“帅气又威严”,但是后来的实际工作中逐渐认识到法律从业者能够定分止争,维护公平正义,这让胡青春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选择。
胡青春本人热衷于法律,且性格较为刚直,平素就喜欢与人“讲道理”,于是选择了法律行业。
2021年,胡青春选择离开检察机关,问及原因,他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认识到“生命的意义在于体验”,之所以辞职,就是基于这个想法,想进一步丰富人生阅历、开拓视野,同时用自己所学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
从公诉方转换为辩护方,胡青春最大的感受是看待案件立场的转变。身坐公诉席,他以司法者的视角去看待法律问题,要保证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做出最有利于社会全体共同利益的决定,维护公平公正是每一个公诉人为之努力的方向。
身份转换成辩护人,其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可能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十余年体制内工作经历给胡青春带来的助益是不可估量的,办理的大量案件为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让他更容易找出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这10余年的从业经历对律师工作影响极其深远,特别是检察机关既要监督指导公安机关办案,也要沟通监督法院,处于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这使得他对司法机关工作运行体制有更加明确、具体的认识。在进入律师行业后,代理案件过程中,能够针对公检法不同办案阶段的特点,多视角、多维度来把握案件,可以更加全面有效的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从而更好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的律师工作中,他发现当事人对证据的认识和法律的解读是极其浅显的,这一点对案件的定性甚至裁判结果影响非常大,而许多当事人并不明白这一点,尤其在陈述案件事实和提交证据材料的过程中,因为没有法律意识,抓不住问题所在,不能表述清楚自己的观点,从而影响案件预期结果。
2023年,胡青春律师代理某一起诈骗案,案涉金额数百万元,案涉资金最终全部流向了张某,光从表象上看对嫌疑人极其不利,胡青春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嫌疑人张某,沟通之后认为该案本质属于民事纠纷,系典型的民事违约,而不是诈骗犯罪,随后迅速形成辩护意见交给办案人,并在短时间内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反复阐释律师意见,检察官最终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嫌疑人得以取保候审,与家人团聚。
温暖关怀,普法桥梁
在办案过程中,胡青春律师了解到,嫌疑人张某上有年迈多病的父母、下有嗷嗷待哺不满周岁的幼子,一旦定罪将会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对其家庭而言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当事人家属不清楚案件情况、不了解法律条款、不清楚法律判定,在一切未知之中彷徨无措,只能茫然无措的等待司法机关机关的结果,这个过程是十分煎熬的,胡青春的手机成了热线电话,甚至有时会在凌晨接到当事人家属的来电,即便如此他也耐心的向家属释法说理,积极进行答疑,尽可能向家属讲明案情及法律规定,使家属安心、放心、在胡青春看来,这属于人之常情,作为律师在案件最焦灼的阶段,其能为家属做的就是一次又一次的安慰、鼓励,可以说,在这个过程中做好家属的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也是重中之重,站在全局的角度讲,他不仅平复了家属的焦虑,也化解了家属对公检法的对立情绪,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矛盾缓冲器”,他时常说,律师工作就是要在捍卫法律正确实施的基础上,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最大程度减少家属及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稳,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才是律师工作的价值与意义所在。
类似张某这种情况的案例还有很多,特别是刑事案件案发后,对嫌疑人及家人的打击是极其巨大的,胡青春印象中有位当事人的母亲年近七旬,有将近二十年的抗癌史,当事人在案发之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嫌疑人母亲不清楚情况四处追问无果,近一个月几乎没睡个囫囵觉。
胡青春接受委托之后,第一时间向嫌疑人母亲深入细致分析了的案情,给了老人家吃了一颗定心丸,最终嫌疑人在第37天被司法机关取保候审,经过各方努力,程某认罪认罚,最终被判处缓刑,案件结案后嫌疑人及家属还经常跟胡青春联系。
胡青春律师称,在某种程度上讲,人们的恐惧常常来源于未知,大部分当事人家属最忧心的就是长期对于案件没有一个准确的认知,不知最终结果如何,所以常常感觉忧虑,他们没有法律概念,有个别家属甚至不清楚此生还能否与嫌疑人再见,而律师此时一定要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好他们的心理疏导,成为公检法机关和当事人及家属之间的桥梁,把案情说清楚、讲明白,努力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一个客观、公正并尽可能符合预期的结果。
律师介绍
胡青春,北青网法治研究院研究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在进入律师行业前,先后在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工作,从事纪检监察、检察工作十余年,曾获市级“公诉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目前,已累计办理各类案件达数百件,具有丰富的刑事、民事办案经验,尤其擅长办理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刑民交叉案件、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及处理各类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