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厦门发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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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人员对学校食堂的食材采购进行监管。受访单位供图

大米、小麦粉、食用油、乳制品供应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保质期限的二分之一。新鲜畜禽肉应当天配送。近日,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发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针对全市学校食堂的食材采购及配送环节,提供了详尽的管理标准和操作指南,在全省率先在该领域提出满足市民更高要求的团体标准。

所谓大宗食材,主要包括大米、小麦粉、食用油、畜禽肉、禽蛋、乳制品,简称米、面、油、肉、蛋、奶。

根据《规范》,大米、小麦粉、食用油、乳制品等应为预包装食品,产品外包装应完好、无破损,包装标识清晰、规范,且供应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保质期限的二分之一。标准明确禁止采购配送陈年米、散装小麦粉、散装食用油以及使用循环包装容器(周转桶)盛装的食用油。

在畜禽肉方面,新鲜畜禽肉应当天配送。应来自定点屠宰厂出品、有国家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猪肉应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规范》特别要求,供应的每批次产品应附带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每半年提供一次型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应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

此外,《规范》还对大宗食材的采购配送程序进行了标准化规定,包括采购流程、原料验收所需的文件、分拣配货和运输的实际操作等方面。

今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其中,通过与教育部门对接,摸清大宗食材供应企业底数清单,指导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加强购销过程管控。对供应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并将供应企业列入重点抽检对象,开展专项抽检。截至目前,今年已监测100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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