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岸线为化工项目让路,一批涉长江问题被中央环保督察点名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1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今天通报安徽四川两省长江岸线保护不力,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甚至一些地方在长江保护法实施后,仍存在为化工项目让路而调整、侵占破坏岸线的行为。

督察组指出,安庆、池州、铜陵等一些安徽省沿江城市违法违规问题比较严重,风险隐患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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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4日,督察人员暗查发现,铜陵市枞阳县泰航船舶有限公司生活污水从收集池溢流直排长江。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9年1月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和2021年3月施行的长江保护法均明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但督察发现,2020年10月山口片区选址时,安庆市违规将皖河(长江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部分区域划入。2021年2月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审查的规划环评指出,山口片区在皖河岸线一公里范围内,要求主动避让;安庆高新区在对入园化工项目进行环评审查时,也发现有项目位于皖河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但安庆市为了给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让路,仍然推动调整河湖岸线,通过将皖河北侧部分河汊调出河道管理范围、入长江口部分水域划入石门湖等手段,缩减皖河河道管理范围,违法规避岸线一公里范围管控要求。2019年以来,山口片区违法填占湖泊水面586亩,特别是2021年以来还填占水面495亩。

月山河是皖河支流,是长江二级支流,按有关规定,石门湖应纳入月山河统一划定管理范围外缘边界线。督察发现,安庆市以石门湖是独立湖泊为由,在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建设山口片区和化工项目,加剧了区域生态环境风险。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安庆市还在长江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风险隐患突出。

长江保护法还规定,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安徽中兴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船舶制造基地位于安庆港宿松港区汇口作业区,违规占用长江岸线保留区18亩建设维修船台。

督察还发现,2021年1月,安徽省批准设立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后,该企业违规占用的岸线及江滩属于保护区核心区范围,但当地一直未对企业违法违规占用保护区核心区问题进行处理。2024年4月,督察人员暗查发现,该公司仍在核心区内进行船舶修造。安徽省有关部门现场检查指出该区域属于保护区核心区后,宿松县要求企业移除核心区内的船只和生产设施并建设隔离网。9月督察人员现场调查仍发现,该企业东侧隔离网多处被人为破坏,人员和机械频繁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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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督察人员暗查发现,安徽中兴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在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修造船舶。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长江岸线问题同样出现在四川省。督察发现,大渡河雅安段沿线石渣、污泥、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随意倾倒问题频发。广元市苍溪县在百利新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实施过程中,违规将嘉陵江河道管理范围内971.6亩河道滩地纳入城镇开发建设范围,其中340.6亩被规划为工业用地,目前已有49.7亩用于项目建设。

此外,长江流域还出现违法排污现象。在安徽,一些修造船企业违法向长江干流排污。铜陵市枞阳县长江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码头位于长江干流,违规将船舶维修产生的大量打磨废砂等固体废物倾倒长江,在江面形成近百米长的黑色污染带。该企业还将生活污水收集池内的污水、污泥倾倒在江滩上并覆土掩埋。

四川省广元市的南河国家湿地公园也受到生活污水违排,臭味明显。2022年以来,群众多次投诉,但广元市有关部门未引起重视,也未认真排查,并在四川省2023年开展的国家湿地公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上报南河国家湿地公园未发现污染湿地生态环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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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0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广元南河国家湿地公园内生活污水直排。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督察组认为,安徽省相关地方和部门对长江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长江岸线监管不严、保护不力,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广元、雅安市对长江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长江重要支流河道岸线和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力,监管缺位。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